加拿大政府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,推出了多種制度,以保證老年人退休後有足夠的經濟收入歡度晚年。聯邦養老金計劃分為三部分;基本養老津貼收入保障補貼和配偶津貼等。這些津貼是由加拿大政府在每年的國家稅收總額中撥出。
基本養老津貼:是每月發給符合加拿大居民條件的,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的壹種津貼。
收入保障補貼:是給那些除了上述的基本養老津貼之外很少有其它收入的老年人,使他 們的總收入保持在壹定的水準上。
配偶津貼:是發給養老津貼領取者之配偶或鳏夫寡婦的壹種津貼。它與基本養老 津貼、收入保障津貼壹起構成聯邦養老金計劃。